3月6日,自治区高级法院召开院机关2017年度工作暨第六批驻村工作总结表彰会。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郝涛出席会议并讲话,院党组成员、巡视员达瓦主持会议,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蒋贞明宣读《中共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表彰2017年度院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的决定》、《中共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表彰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第六批驻村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在家院领导郝银钟、佘克冰、米玛次仁、吴兴宏、巴登、红旭出席会议并为获奖代表颁奖。
会议对2017年度6个“目标考评先进集体”、3个“先进驻村工作队”和48名“优秀公务员”、8名“先进个人”、16名“先进驻村工作队员”进行了表彰并为3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会上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发言。
会议对2017年工作进行了认真回顾,并从八个方面对2018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二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完成用2到3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任务。三是加强内部着力和外部借力,确保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落地见效。四是进一步完善规划,突出应用,以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五是突出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职业能力建设三个重点,加强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六是准确把握驻村工作重点任务,落实责任、严明纪律、强化保障推动驻村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七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八是全面规范和加强机关管理,提高机关运行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