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丁青县法院觉恩中心人民法庭成功调结一起追索劳务报酬纠纷,并为农民工刘某追讨13800元的劳务工资,获当事人好评。
经审理查明,农民工刘某在2017年为被告洛某修建房屋,房屋竣工后,被告方洛某一直未支付刘某的剩余工资13800元,后经刘某多次催要,洛某一直以房屋存在瑕疵问题久拖不付,万般无奈之下,刘某遂诉至法院。
该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迅速启动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及时组织双方开展调解,耐心倾听双方陈述,全程双语翻译、梳理争议焦点、坚持释法明理,并告知被告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和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不利后果。最终,被告洛某当场支付刘某剩余工资13800元。 (丁青县法院)